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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CITY经销招商条款 ***章 经销商合作条件1经销商资质要求1.1 经销商需有服装零售运营经验和良好品牌管理意识1.2 经销商自有资金或所属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2经销市场要求2.1 ME&CITY品牌所在经销市场需有一定的消费群体,能在当地市场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2.2 所有店铺通过公司拓展人员现场考察认可,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公司店铺发展中心审批同意后予以开发。经销店铺拓展标准类别标准地铺/店中店营业面积≥60M2,门面宽要求6米以上。专柜营业面积≥40M2备注:3.1 营业面积为店铺(专柜)内实际丈量的面积(不包括仓库等后备空间)3.2 所开发店铺需在当地主要商圈的***位置(中、高端品牌集中地段)或主要商场的边厅位置。3.3 相关开发标准均不得低于竞争品牌在当地的标准。第二章 经销商合作条款1经销市场收费标准市场类型经销商管理费(万元)保证金(万元)新开发市场/3续约市场/延续2经销商供货折率2.1 首次经销ME&CITY品牌经销商市场供货折率统一为(统一市场零售价的)5.0折。2.2 经销商在集团召开的订货会上所预购的货品为期货,期货为一次性买断货品。公司提供给经销商期货的供货折率为其基准折率的基础上下调3%,即4.7折。2.3 经销商除了在订货会上预购的货品之外,日常从公司所购货品均为现货,现货可选择买断和非买断折率。 经销商向集团提出申请要求现货买断,经审核同意后给予其买断折率,即其基准折率上再下调2%,即4.8折。经销商自办理之日起从甲方购进的所有服饰类货品均不得向公司退货。经销商向集团提出申请要求现货非买断,则现货按基准折率执行,即5.0折。经销商所有服饰类货物的可退货量均为每款服饰(六位码)进货量的10%(统一结算价及配件类货物除外)。折率执行后如需调整,由经销商提前半年向集团提出书面申请 3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公司与经销商在签署 《ME&CITY产品经销合同》时要求经销商签署商业秘密使用许可协议,以确保经销商不得直接或间接模仿"ME&CITY"经营管理手段,或经营与甲方"ME&CITY"相同或相近似的服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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